1.准备销毁的文件,在批准前须单独系统保管,以便审批时可以进行备查。 2.批准之后须要将待销毁档案文件资料送到正规有资质的销毁公司粉碎处理。 3.销毁档案资料文件时须有两人以上进行监销, 直至档案资料销毁后,监销人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的字样和销毁的日期,并签字以示负责。 4.档案资料销毁后要在有关目录上注销,并在各种统计台账上注明。 5.文件销毁完毕后,开具销毁证明和销毁报告,并提供销毁全过程视频照片。